一、学校简介
浙江树人学院由省政协于1984年创办,是经教育部批准、省教育厅主管的全国首批全日制民办本科高校。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25年位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榜》全国民办高校第一。
学校学科涵盖8个学科门类,拥有省一流学科5个、省部级研究平台9个,拥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7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近50%。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3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教研设备资产总值约4.8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26万余册,电子图书284万余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300余人。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别及规模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
2.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3.2026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之日前,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招生学院的相关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成绩上线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五、报名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报考要求,否则不予准考。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报。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处核验。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向报考点提交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将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等信息。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和科目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3.初试地点
初试考场由报考点统一安排,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4.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科目详见《浙江树人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2.复试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4.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费、住宿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为2500-30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楼宇核定)。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1.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2.考生须随时关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4.本招生简章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浙江树人学院研究生处(查济民大厦401室)
邮编:310015
电话:0571-88297033,88282405
邮箱:yzb@zjsr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w.zjsru.edu.cn